一、 选聘条件
按《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上理工[2020]205号文)(附件1)的要求执行。
二、 表格填写说明:
1、请填写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以下简称“简况表”);
2、简况表内代表性论文限填10篇;简况表内科研项目级别及来源请见附件4“学校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文件夹;
3、申报材料中成果的时间限定,近五年指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近三年指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4、如果在原工作单位已经是博士生导师请填写附件3-1“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个人简介”(以下简称“个人简介”);如果在原工作单位还未评聘博士生导师,请填写附件3-2“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汇总表”)。
三、 支撑材料(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如果在原单位已经被评聘为博士生导师,请提供原单位评聘博士生导师的证明材料;
2、简况表内所列论文:
代表性论文限填10篇(须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已见刊),电子版支撑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检索证明或官网检索报告。每篇论文单独一个文件夹,并按照简况表中填写顺序命名。例如:简况表中第1篇论文,支撑材料中的文件夹应命名为:论文1;文件夹内检索证明命名为:论文1—检索证明。
简况表内所填论文请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简况表的纸质表格上审核签章。
3、简况表内所列科研项目:
请所属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项目合同书扫描件作为支撑材料。每项科研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并按照简况表中填写顺序命名。例如:简况表中所填的第1个项目命名为:科研项目1。
简况表内所填科研项目请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简况表的纸质表格上审核签章。
四、 材料提交方式:
1、附件2简况表的纸质版请在2023年12月1日之前快递至: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老图书馆4楼412室,毛老师收,13661803029;
2、附件2简况表的电子版(所列论文和科研项目不需要电子审核签章)、附件3个人简介或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和支撑材料电子版请在2023年12月1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ruiyin_mao@163.com;
上海理工大学
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