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和培养适应国家社会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的通知》上理工[2020]171号文件精神,制定《上海理工大学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2024年适用)》(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2024年博士生招生开始执行。
一、 组织机构
学院认真落实考试招生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强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加强对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等各工作环节领导与监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提前公布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资格审核小组和专业综合考核小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生招生工作(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核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实施过程,受理考生申诉。
二、 工作原则
(一)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为目标,体现学院、学科、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主导作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凡出现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生学科专业及导师
请点击链接查看招生博导简介。招生博导的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 。
四、 申请条件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三)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就读硕士研究生之后,获得以下任意一项学术成果:
1. 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在读期间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过或已录用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上海理工大学校定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至少一篇(按照上海理工大学校定国内外期刊源及论文的分类,校定B类论文包括:①EI网络版中非EI核心版检索的期刊论文,SCIE检索的会议论文,EI检索的会议论文,ISTP检索的会议论文:②在国外英文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③上海理工大学校定B类国内期刊请见附件2);
2. 以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在4区及以上SCI期刊上发表过已被SCI检索的期刊论文,期刊论文内容需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SCI期刊分区按照中科院分区表2022年版);
考生在获得以上任意一项学术成果之外,在泛血管器械领域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已经进入成果转化阶段,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资格审核。
(四)外语能力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四级成绩合格或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2. 托福(TOEFL)成绩达到60分;
3.雅思(IELTS,A类学术类)成绩达到5.5分;
4.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超过一年的留学经历,并在境外获得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学位;
5. 或其它语种相同等级的外语水平
(五)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请考生在报名时明确录取类别。各学科专业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所在组织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按“定向就业”报考的证明。否则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博士生导师招生有名额限制要求。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导师联系、咨询导师研究方向等,仔细斟酌后再做决定是否报考。考生提交的纸质申请简况表上必须有招生博导签字同意报考,否则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 个人申请和资格审核
(一)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28日
报名办法:请查看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咨询电话:021-55272521 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
021-65067001 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
考生应参照当年度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学院如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 递交材料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下载打印所有的报名材料,填写完整,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通过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将所有报名材料寄至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本人也可直接将报名材料送至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逾期未交材料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此纸质版材料用于资格审核且无论是否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一律不予退还,纸质版材料须提交归档。如果审核纸质版材料时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经核实后将取消其综合考核的资格,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递交纸质版材料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28日工作日内(2024年1月14日至2月25日为寒假,建议不要递交和邮寄材料,如材料丢失,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递交纸质版材料的联系人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老图书馆4楼412室,毛老师收,电话:021-65067001(快递请备注“申请-考核制博士申请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只接收顺丰快递或邮政EMS,概不接收闪送、急送、同城、跑腿等即时速递方式) 。
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
1、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简况表(附件3)(必须含有导师签字、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3、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附件4);
4、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部的红章,决议中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7、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目录(附件5)及目录中所填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身份证复印件;
10、各学科专业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所在组织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按“定向就业”报考的证明(附件6)
11、其他材料: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目录(附件7),以及目录中所填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递交电子版材料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28日
递交电子版材料的电子邮箱:opic_yjs@163.com
请将纸质版材料转换成PDF格式(必须按照细则列出的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PDF文件以“2024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博导姓名+本人姓名”来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要求格式及顺序提交材料,否则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逾期未交电子版材料者或未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勿重复发送申请邮件。
(三) 资格审核
学院申请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学院网页上的相关通知。
初审通过的考生在参加学院综合考核时须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在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证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等。
六、 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为专业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形式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知识结构(30分):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科研能力及潜力(30分):现有研究基础、学术成果、学术思维、科研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40分):合作精神、专业态度、学术道德、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30分钟。其中考生PPT汇报时间为10分钟,汇报内容应包括自我介绍、个人学术背景、研究能力(学术成果)、博士攻读规划等。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 拟录取及公示
(一)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考核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实际报考情况,对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的拟录取进行统筹安排。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内不区分招生专业,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博士生导师招生额度确定拟录取名单;当综合考核成绩完全相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组织综合考核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原则上依托科研经费专项计划招收考生,尊重导师意愿,从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二) 考虑到往年录取过程中,部分考生因重复报考或者其他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递补考生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博士生导师招生额度依次递补。递补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只有当师生意向达成一致时,该递补考生可被录取。如果学院未完成招生计划,招生名额由学校进行调配。
(三) 在学院网站对拟录取和递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如有异议,学院将及时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并通告相关人员。公示后无异议,学院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待政审和体检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院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邮箱:opic@usst.edu.cn
八、其它
实施细则未尽之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6:同意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证明.docx
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