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2025-03-2510

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组织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含笔试和面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

    一志愿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107200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学术型)、085409生物医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且符合2025年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要求(点击查看)的考生。考生名单公布如下:

 

二、复试形式和复试内容

    学院各专业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复试笔试科目和复试参考书请查看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网页(点击打开)

 

三、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及复试面试抽签

时间:20253月29日(周六)7:208:00

地点: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516号校区综合楼B区一楼108教室。

2、复试面试

时间:20253月29日(周六)8:15开始。

地点: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516号校区综合楼B区一楼。报考107200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的考生请至101教室,报考085409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的考生请至105教室。

3、复试笔试

时间:20253月29日(周六)15:00-16:00

地点: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516号校区综合楼B区一楼。报考107200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的考生请至101教室,报考085409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的考生请至105教室。

注意: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笔试考场,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四、复试所需准备资料

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打印版;

2. 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下载);

3.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 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 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及复印件;

7.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 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9. 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供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原件;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注: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26日12点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邮箱地址:yzb@usst.edu.cn,邮件主题:“***计划”加分材料证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我校将在核对无误后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

 

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一份,复试资格审查时交复试小组审验,审验后收取《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复试。电子版材料请于2025年3月27下午15点前发送至邮箱cdr0329@126.com。

 

五、复试成绩及录取成绩

(一)复试成绩:

1.复试(含笔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40分、面试60分。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三)录取排名:

按照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如遇录取总成绩同分,则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初试总成绩亦相同时,再逐一比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等各科目成绩。

 

六、注意事项

1、复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上海理工大学;复试结束后考生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内逗留;上海理工大学不向考生和送考人员提供机动车校内停车场地,考生自驾机动车和送考机动车不得进入上海理工大学。

2、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小组将对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

3、复试笔试和面试:

1)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在考场门口须配合考务人员完成身份核验、违禁物品检查。

3)笔试请携带铅笔、橡皮、黑色水笔等考试用文具

4)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随身物品(包括手机、智能手表及手环等具有发射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如有携带必须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提醒:学院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笔试考试前,请仔细检查试卷、答题纸,是否有错装、漏装、错印、字迹不清、破损等情况。如有,立即举手报告,开考后不再调换试卷和答题纸。

6)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进行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答题纸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七、咨询和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21-65067001

邮箱:opic@usst.edu.cn

 

八、其他

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被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名单.pdf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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