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
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发展的需要,现将2026年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及原则
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上理工研〔2025〕17号)、《上海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上理工〔2022〕93号)的要求执行。
二、遴选流程及表格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21日
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及汇总表、支撑材料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501办公室,邮箱cdr0329@126.com。校外申请人纸质版材料可邮寄: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综合楼A区5楼501室,泛血管学院收,电话021-65067001(只接收顺丰快递,概不接收闪送、急送、同城、跑腿等即时速递方式)。
1.填表说明:
(1) 首次申请硕导资格人员应根据要求填写附件一内表一:《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2)已取得硕导资格人员如申请其他一级学科硕导资格应填写附件一内表二:《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跨学科);
(3)外单位硕导调入我校或因校际合作认定我校硕导资格应填写附件一内表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并在封面勾选认定类型;
(4)外单位人员申请联合培养导师应填写附件二内《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注:请认真对照各表内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并准备相应材料。
2.材料审核:
(1) 简况表内所列论文:
所列代表性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排序第一)或唯一通讯,已见刊。校内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时,由教务秘书在论文处审核签章;校外申请人所填论文由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
电子版支撑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图书馆检索报告。(注:每篇论文单独一个文件夹,并按照简况表中填写顺序命名。例如:简况表中第1篇论文,支撑材料中的文件夹应命名为:论文1;文件夹内检索报告命名为:论文1—检索报告。)
(2) 简况表内所列科研项目:
校内申请人所填科研项目须由科研院或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签章。校外申请人所填科研项目须由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并提供所属单位出具的到款证明等作为支撑材料。
3.申报材料年限:
申报材料中成果的时间限定,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联合培养导师成果要求中近五年是指: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
2025年12月31日
